無入伙紙‧房產能否易手?
Created 06/28/2008 - 11:05

SF讀者來信問道:一家已經停止運作的產業發展商,假如房屋已經建好,但還沒有領取正式入伙紙等文件,是否可以售賣剩下的房產單位?

假如可以,購屋者是否可以向任何一間銀行貸款?因為有些銀行並不接受已停止運作產業發展商的計劃。

答:市場上有少數產業發展商,可能財務狀況發生意想不到的問題,被迫進行業務重組,結束營業或收盤可能是最後迫不得已的決定。

類似這樣的公司,假如發展計劃進行到一半或某個百分比,會有接管公司接手未完成的計劃,如果發展計劃基本已經完成;可是,入伙紙仍未到手,發展商其實不能移交新屋鎖匙。

至於說發展商能否繼續其未售完房屋計劃,理論上說,他可以繼續他的賣屋計劃,但購屋者提出貸款申請,可能比較困難,除非發展商有把握在短期內,能符合各項申請入伙紙的條件。

另外,在發展商仍未取得入伙紙的期間,他不能移交新屋鎖匙,因為購屋者即使領取新屋鎖匙,也不能進行房屋裝修或擴建工程,更不能遷入居住。

提到有些銀行不接受貸款申請者的原因,可能是他所購買的產業單位,有關的發展商已經停止營業,加上有關產業仍未有個別地契,如果是公寓大廈,可能未有分層地契,銀行基以地契的分割或轉移過程可能有變數,拒絕貸款者提出的申請。

當銀行提供貸款給申請者,其中一個條件是將地契做為抵押,如果未有個別地契,在地契發給個別購屋者之前,銀行會要求發展商發出保證信,以便將來個別地契分割出來,貸款者仍未償清貸款期間,地契將抵押給銀行。

假如A銀行不接受,可以嘗試B銀行或C銀行,在商業市場上,相信仍會有銀行接受貸款者提出的申請,只是選擇可能相對較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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